当前位置: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 > 专业领域> 婚姻家庭>

感情破裂如何单方解除夫妻关系

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时间:2021-09-27

婚内感情破裂后单方解除夫妻关系的方式只能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因为向法院起诉离婚不需要经过另一方的同意,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了法院判决离婚的参考依据,起诉离婚后不代表法院一定会判决离婚。...

一、感情破裂如何单方解除夫妻关系?

单方解除夫妻关系只能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对协议离婚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无非是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这两种方式,准确的来说,男方或女方能单方面向法院起诉离婚,但法院是否会判决离婚取决于原被告提交的证据,起诉离婚时要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没有证据,法院不会支持原告的诉求。


新闻资讯
热点关注